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提升我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素养、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0号)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的有关工作要求,经省教育厅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我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资助名额
2019年资助60名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项目,其中6名为师范类专业学科教学论教师。各高校推荐人数见附件。
二、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列入选派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 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工作安排
1. 信息发布(2019年4月1日—4月15日)。武汉中心主页()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2. 组织申报(2019年4月1日—4月15日)。各有关高校按照本校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其中,“师范类专业学科教学论教师”必须是在师范类院校或有师范专业的高校,从事师范类专业学科教学论相关研究和教学的教师。
各有关高校须于4月15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好的《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送至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逾时将不予受理。
《推荐表》纸质版由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院/系、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表》电子版同样须填写推荐意见内容,请务必确保推荐表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信息完全一致。
3. 推荐遴选(2019年4月21日—4月30日)。省高师中心根据选派条件及指标情况,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并于4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及材料报送武汉中心。
4. 武汉中心审核《推荐表》,审核通过的材料将按志愿向各接受高校投递。
5. 接受学校将推荐材料递交相关访学导师审核,并将录取情况以《录取登记表》的形式报送武汉中心。同时,接受学校直接向申请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6. 未录取材料返回武汉中心后,武汉中心将按第二、第三志愿顺序依次向各接受高校投递。
四、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管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等工作,武汉中心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支持服务工作,省高师中心负责项目实施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2. 做好推荐遴选工作。各有关高校要把访问学者项目作为提升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来抓,设计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遴选机制,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并加强对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
3. 严格经费管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4.确保推荐人员全程参与学习。各高校申报人员须在申报前与所申报学校及导师取得联系,确保入选后可被顺利录取,申报者一旦录取,学校要对其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安排,保证其全程参与学习,不得退出或延期,确保我省推荐名额全部完成,避免造成推荐名额的浪费。最终推荐学员确困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须由学校向省教育厅请假并出具情况说明;无故未成功注册或中途退出的,将缩减甚至取消第二年该学员所在高校的名额指标。
五、联系方式
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联系人:刘彦君 电话:027-88663312
电子邮箱:spzx2005@126.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湖北大学武昌主校区内),430062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联系人:龙淳,易静
电话:027-68752845
电子邮箱:gnfwxz@163.com
通讯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汉大学校内梅园二路
邮编:430072
附件: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高校推荐人数
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9年3月22日
附件:
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高校推荐人数
学校名称 |
推荐人数 |
推荐人数 |
推荐人数 |
湖北大学 |
4 |
湖北经济学院 |
2 |
武汉科技大学 |
5 |
湖北警官学院 |
1 |
三峡大学 |
6 |
武汉体育学院 |
2 |
长江大学 |
4 |
湖北美术学院 |
1 |
江汉大学 |
3 |
武汉音乐学院 |
1 |
湖北工业大学 |
2 |
湖北文理学院 |
3 |
武汉工程大学 |
3 |
湖北工程学院 |
2 |
武汉纺织大学 |
3 |
湖北科技学院 |
3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2 |
黄冈师范学院 |
3 |
武汉轻工大学 |
3 |
湖北理工学院 |
2 |
湖北师范大学 |
3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
2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1 |
荆楚理工学院 |
2 |
湖北民族学院 |
3 |
武汉商学院 |
2 |
湖北医药学院 |
1 |
汉江师范学院 |
2 |
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学校:每所学校可推荐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