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防疫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方案
疫情期间,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外出活动行为,加强管理,确保我校教学及工作环境的安全性,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此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审批对象
全体教职工
审批内容
外出人员、事由、时间、目的地及联系方式
三、审批程序
1、教职工外出,不论是因公出差还是因私请假(外出半天或以上),必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教职工外出报告表》并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学校报备。
2、《教职工外出报告表》逐级审批通过方可外出。
四、要求:
1、教职工外出,必须并做好体温检测工作,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单位负责人。
2、报备须详细具体,外出事由、到达地点、离开时间、返回时间、乘坐交通工具,有无同行人员、是否会和外来疑似肺炎患者及与其有交集人员接触、有无聚众性活动等情况必须一一填报。
3、凡申请外出至疫情重灾区的一律不予批准。有特殊情况的须报经学校防疫指挥部审批后方可出行。
4、外出期间有效佩戴口罩。尽量使用安全交通工具,健康出行。坚决避免一切聚众活动。
5、全体教职工要按要求执行审批制度,对外出审批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的、执行不严格的和联系方式不畅通的教职工,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汉江师范学院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