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基金会通知精神,学校以师德表现、育人贡献、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推荐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王艳、赵雪漪、黄新霞。
公示期为7月31日—8月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719-8846018。
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5年7月31日
版权所有: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地址:湖北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电话:0719-884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