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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教辅岗位面试公告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3-14

  • 各位考生:

    根据《汉江师范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公告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学校对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教辅岗报考人员条件进行了资格审查(在面试开考的前1天下午17:00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可参加面试考核),现将后续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复审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由于学校招聘系统维护,后台关闭,截至2019年1月6日17:00前需要报考学前教育学教辅岗位的考生,请直接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教育学院指定QQ邮箱内进行报名。

    (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点:教育学院(尚艺楼B201室);

    2.时间: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6日;

    3.联系人:郑老师,李老师;电话:0719-8846039;

    QQ:1662694132。

    (三)面试时间:2019年1月7日(周一)上午;

    (四)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一)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我们将同时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二)对资格审查结果若有异议,请按照公告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咨询。

    最终审查结果以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相关材料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及招录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请考生于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6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教育学院进行现场复审及领取准考证。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需提交证件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另外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四)对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政策咨询电话:

    0719-8846018(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719-8846011(汉江师范学院纪委)

    感谢各位考生关注。

     

     

    汉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