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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江师范学院财务处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21

  • 为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结合学校财务人员结构情况,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一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汉江师范学院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计划

    财务处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人。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611时。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进行注册报名。

    (二)岗位要求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专业:会计专业。

    3.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4.岗位要求:熟悉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制度,有三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从事财务工作。

    (三)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聘者须根据人才招聘平台提示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③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④与报考岗位资格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如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视其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4.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工作由汉江师范学院财务处组织。

    (一)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1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免笔试);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10人,则先笔试,后组织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财务处另行通知。

    采取结构化面试等综合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若现场考核时小于或等于10人,则免笔试,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若需要笔试,则按40%笔试、60%面试折合计算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心理测试免费。

    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拟聘用资格。学校及时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对本人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学校将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不参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以及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九、录用和薪酬

    1.拟录用人员与十堰市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以劳务派遣方式由财务处派驻桐华幼儿园具体负责财务工作。

    2.薪酬待遇:3000/月+十堰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标准产生的相关费用。

    咨询电话:0719—884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