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实施相关人事改革制度,制定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落实。
2.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3.负责教职工的招聘、岗前培训和高校教师资格证申办工作。
4.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与服务。做好各类专家及人才工程计划人选的申报、聘任、管理与服务。
5.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编制和岗位考聘;负责人员总量备案制管理,做好人事调查、统计、报表等人事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调配、辞职、辞退、退休及延退、返聘等。
7.负责教职工的培训、进修访学、挂职锻炼,以及师资队伍“双师双能型”建设。
8.负责组织全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
9.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调动、考核与奖惩管理,受理教职工申诉事宜。
10.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
11.负责校内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负责教职工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
12.负责非备案人员(副高以下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的政审。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